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3)日發佈新聞稿,認定文化大學租用的校外宿舍「大群館」為寄宿住宅,已違反該建物所在的土地使用分區,都發局長林洲民下午更進一步召開記者會說明,儘管過去侯友宜所屬的又昱公司多年前曾經向台北市政府徵詢過能否租予學生,北市府當時也回應可以,但從來沒有說「可以做宿舍」,這幾年來是又昱以及文化大學對於法規有產生誤認。
目前由文化大學所承租作學生宿舍使用的校外建築「大群館」,其所有權屬「又昱實業有限公司」,該公司負責人原為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的妻子任美鈴,後來改為侯友宜的女兒侯昱帆,侯友宜一家人也多為股東,然而經台北市都發局上週一(25日)現勘後,認定其將集合住宅作「寄宿」使用,不符合原本規劃的土地使用分區,已發函要求限期改善。
林洲民於記者會中表示,外界可能會認為,北市府過去同意大群館租給學生的做法,怎麼現在不同意了?但其實北市府過去從來同意過,「他只問可不可以租給學生,我們的回答是可以租給學生,但是沒有說『可以做宿舍』」,所以台北市政府從1997年發給建照至今,其實立場都是一致的。
林洲民表示,其實他不知道問題出在哪一方,至少從媒體上的表現,所有權人(又昱)跟文化大學都誤認了法規,但實際上依照《都市計畫法》,大群館那棟本來就不得作寄宿使用;而藍營雖主張大群館應可認定為「教育設施」,但基本上跟《都市計畫法》是不同法源,並沒有討論到能不能適用。
林洲民表示,都發局已經於今天上午9點半發函,限期又昱公司與文化大學在2個月內改進,將由副市長林欽榮統合督導,邀約雙方來到市政大樓會晤,在討論過程中去幫大群館找到合法的處理方式。
會後,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也補充,大群館的問題在於住宅分區,通常允許蓋宿舍的是容積率高、能夠容納較多人口的住三區,但是對於鄰近山區的住一或住二區,其實是應該要有更高的住宅品質,因此才不允許蓋寄宿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