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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依照國際法處理的台灣 !

[原著]

[2019-08-14 03:59:01]

 

沒有依照國際法處理的台灣 !

(中國難民集團強入台灣)

 

國際上國與國之間避免不了糾紛,有糾紛、有爭端就避免不了戰爭, 而為了減少戰亂的破壞, 歐美為首的強國逐制定了國際法、戰爭法、佔領法....等, 來加以規範。

"台灣問題" 是由於美日太平洋戰爭產生, 照理應該以國際法、戰爭法的程序來處理台灣澎湖這片領土的安頓, 而且如果依照整個程序的步驟, 台澎應該早就完成主權確立的國家了, 那麼到底是什麼因素造成台灣問題直到今天都沒解決呢 ?

 

我們可以從近期 "美伊戰爭" 之後伊拉克恢復主權的程序來做參考; 

2003年 3月20日, 美國總統 喬治布希向伊拉克海珊政權下最後通牒, 要海珊父子 48 小時內離開伊拉克。這就是等同於美國向伊拉克 "宣戰" 。(由總統宣布宣戰 ! )

 

伊拉克海珊政權不從, 於是戰爭啓動, 3個星期之後, 伊軍潰散、政權瓦解、人員逃散, 於是美國為首的聯軍進入執行"軍事佔領" 。軍事佔領最重要的目的是維護當地的治安及日常運作穩定, 人民不能因為戰爭因素而影響到生活作息, 容或不能完全避免也要儘量減輕。

 

軍事佔領一段時間接著就要扶助當地人民籌組 "臨時政府" , 這個臨時政府就是為了日後軍事政府交還該國的管理權、主權預做準備, 在還沒移交之前臨時政府有責任協助軍政府執行穩定、安定治安的工作。

軍事佔領 -->籌組 該國的 (臨時政府) --> 籌組該國的 (國會)代表民意 --> 舉辦選舉, 票選出新的總統 --> 新的總統、新的政權產生(受到佔領方的同意) --> 臨時政府確立為正式的政府 --> 各種運作施政穩定之後 --> 軍事政府確定日期由戰勝國的總統向國際社會"宣布" 撤除軍事佔領 --> 主權、管理權...等全數移交回該國的新政府--> 該國恢復主權完整。

 

2003年美國總統喬治布希向伊拉克宣戰, 2011年10月21日美國總統歐巴馬宣布結束戰爭、撤除軍事佔領、完成伊拉克主權移交伊拉克新政府。每一個步驟、動作都要公開宣布。

 

回頭來看台灣澎湖, 1941年日軍攻撃珍珠港, 日本向美國"宣戰" --> 隔天美國 羅斯福總統向日本"宣戰" --> 1945年美國在日本投下二顆原子彈之後, 日本天皇宣布 "投降"停戰 -->停戰之後, 麥帥第一號命令指派盟軍的蔣氏來台"接受日本投降" 執行盟軍的軍事佔領動作,從這裡開始台灣就被中國人蔣匪黑龍旋桌, 惡意誤導欺騙台灣人說是 "接收" 、"光復" 。

主要戰勝方的美國沒有按照國際法理出面斥責、糾正蔣匪胡説八道, 這正是美國沒有依照國際法處理台灣之一。

 

緊接著中國蔣匪集團為了控制多數的台灣人逐以濫殺平民、228恐怖大屠殺、搜刮金融四萬換一元、盜竊台灣的資源運回中國......等, 造成民不聊生, 物產豐饒的台灣竟在1947 年發生飢荒,人民生活大受干擾。照上例國際佔領法規範盟軍的軍事佔領不該如此顛倒著做吧 ! 

美國也沒出來制裁蔣匪的胡作非為惡劣行事, 這是美國没有依照國際法理處理台灣之二。

 

1949 年中國內戰, 國共互砍, 最後蔣匪集團敗亡, 餘孽及蔣匪本人由美國以"人道救援"為由協助運送來台灣, 一下子100多萬的中國人湧入台灣, 造成台灣人口結構被破壞扭曲。更可惡的是這批中國難民竟是拿著美製機關槍硬生生的企圖竊取台灣澎湖這片領土, 老輩的台灣人常説的 "乞丐趕廟公" 其實應該是 "土匪趕廟公"才正確。藉由戰爭的殘暴手段改變原本該地的生態、領土、人口結構、甚至地型地貌...等, 都是違犯國際法的戰爭罪, 戰爭罪是沒有期限的, 只要被殘害方的台灣人想要追訴, 永遠都有效 ! 永遠都有效 ! 永遠都有效 !

中國難民集團嚴重違逆戰爭法, 美國不旦沒有制止反而還協助, 這是美國沒有依照國際法處理台灣之三。

 

日本天皇宣布"投降" 停戰 --> 盟軍指派軍事佔領 --> 維持治安、穏定民眾日常作息 --> 協助台灣人民籌組臨時政府 --> 籌組台灣人的(國會)民意代表 --> 協助舉辦選舉, 票選出台灣臨時政府的總統 -->新的總統、新的政權產生(受到佔領方的同意) --> 臨時政府確立為正式的台灣政府 --> 各種運作施政穩定之後 --> 軍事政府確定日期由戰勝國的總統向國際社會"宣布" 撤除軍事佔領 --> 主權、管理權...等全數移交回台灣國的新政府--> 台灣建構主權完整, 加入國際組織, 成為國際社會一個嶄新的國家, 台灣國誕生。

當主要佔領權國的美國沒有依照國際法處理台灣時, 台灣人必須展現多數民意的力量要求比照佔領法、國際法來建立台灣的主權, 同時更要嚴厲制裁中國難民集團 (中華民國) 70 多年來在台灣殘害台灣人民的所有罪行。70多年來, 中國難民集團(中華民國) 違犯國際法的戰爭罪, 

每一筆、每一件都要算清楚, 台灣人一定要永遠牢記在心 ! 永遠牢記在心 ! 永遠牢記在心 ! 

台灣建國不難, 只要大多數台灣人力量展現出來就可以達成, 現在正是時機, 天時地利到齊了,就等台灣人結合起來的 "人合" 了..................

 

台灣加油 ! 台灣人加油 ! 台灣人加油 ! 台灣人加油 !

 

台灣自治建國基金會 (Taiwan Autonomy Foundation)

蔡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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