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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回顧7/16蔡丁貴陳破空政論家江永芳-台灣困境出路研討會

台灣海外網

[taiwanus.net]於2017-09-02 01:09:07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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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回顧7/16蔡丁貴陳破空政論家江永芳-台灣困境出路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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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週午蔡丁貴陳破空江永芳-台灣困境出路研討會

地點: 台灣會館13744 NorthernBlvd,Flushing,Ny11354 1-718-445-7007

時間節目: 蔡丁貴教授: 陳破空政論家:江永芳律師教授-台灣困境出路研討會

2:30-3:00PM  3主講人記者會

3:00-4:00 3主講人論述主題各20分鐘

4:00-5:50 台灣困境: 內政; 經濟;主權;外交3x4x4=50

                   出路自救:制訂憲法;國際地位;全民防衛;全面經濟3x4x4=50

6:10 餐宴交誼: 隔鄰-湖南餐館-自由参加,會前登記,每位20(樂捐者免交)

主辧單位:

NY台灣會館; NY同台灣同鄉會NY各社團; 台灣海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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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丁貴
蔡丁貴,臺灣高雄人,生於臺灣高雄縣岡山區彌陀鄉蚵仔寮,現為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系水利組兼任教授,專長為海岸工程、計算水力學、地下水水力學,同時身兼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集人,獨派色彩濃厚,以「台灣獨立建國」為終身職志,並出任自由台灣黨創黨黨主席。 維基百科
出生: 1949 年 3 月 24 日(68 歲),中華民國梓官區
學歷康乃爾大學 (1982 年–1983 年), 國立成功大學 (1973 年), 國立成功大學 (1971 年)
著作Knowledge-based Expert Systems in Water Utility Operation and Manag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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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破空,原名陳勁松,生於四川省三台縣,是一位政治評論家、旅美中國作家。先後就讀於湖南大學土木系本科、上海同濟大學管理學院研究生、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碩士。從事大量寫作、時評、演講、電視與電台評論,維護新聞自由和民主價值,勤於筆耕,著作發表頻率極高。2007年獲美國「萬人傑」新聞文化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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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芳 教授

Prof. Frank Chiang



1961, Chicago, IL

Forest Hills /NY

1. Wife: Quay-Yin 林貴英

2.Daughter: –

3.Son: –
Education1. 台灣大學1958BS. in 法律

2. Northewestern University1962MS. in 法學

3. 芝加哥大學1967法學博士J.D
Employment1. 哈佛法學院1966-研究員

2. 喬治亞大學1967-教授

3. Fordham大學法學院教授
Accomplishment1.英國國際傳記中心20世紀成就獎

2.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會長 1998

以下是江永芳教授的文章〈再讀中日和約〉。

 

中研院歷史研究所林滿紅研究員在「冷戰帶給台灣的福與禍」(十月十日自由廣場,以下簡稱「冷戰」)一文中說該文是對拙文「中華民國就是台灣─沒有國際法的依據」(十月八日自由廣場,以下簡稱「沒有依據」) 之提問加以說明。「沒有依據」 一文是我讀林研究員「為台灣重新定位:中華民國就是台灣」(以下簡稱「重新定位」)一文的評論。

「重新定位」一文說,「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一九五二年的中日和約為台灣重新定位:中華民國就是台灣。以後的台灣:法律地位確定,中華民國領土改變為台澎金馬。」 又說「中華民國在一九五二年根據中日和約取得台澎主權。(也) 為台灣重新定位:中華民國就是台灣。」這個論說含有兩個主張。第一個指台灣是土地:台灣島是「中華民國」的領土。第二個主張是,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中日和約取得台灣島以後變為以台澎兩島為領土的國家。「沒有依據」一文主要是分析中日和約的本質來評論第二個主張。我說中華民國是代表中國這個國家的政府;一個政府,不可能自中日和約取得領土的主權而變成國家。

林研究員「冷戰」一文解說「 (重新定位)中『中華民國就是台灣』的『台灣』是台澎金馬簡稱;中約已確定目前中華民國的領土是台澎金馬。」顯然在重述第一個主張。以下就中日和約的內容來評論「中華民國根據中日和約取得台澎主權」的主張。

中日和約有三個條文提起舊金山和約:第二、第五和第十一條。這三條中沒有一條明說或暗示中華民國根據中日和約取得台澎主權。其中唯一牽涉到台灣島主權的是第二條。該條說「茲承認依照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在美國金山市簽訂之對日和平條約第二條,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所有權,與要求。」亦即,兩方在條約開頭就先把有關台澎領土主權的議題解決:兩方正式接受舊金山和約對台澎兩島的處置─亦即日本放棄台澎兩島的所有權。第五和第十一條都是有關日本政府和日本人的財產處理,與領土無關。自十六世紀國家演進為現代國家以後,國家的領土不再是一種財產。

起草舊金山和約的美國國務卿杜勒斯於一九五四年說,「對台澎兩島將來的所有權舊金山和約沒有決定;中華民國和日本的和約也沒有決定。」一九五五年,英國外相伊登在國會說,「台澎兩島雖然自日本一九四五年投降以後由中國國民黨人接管,金門馬祖的問題和台澎兩島的問題不同。金門馬祖是中國的一部分,台澎兩島在第二十世紀未曾是中國的一部分。」 (請參照拙著《領土本位國家和台灣》日本比較法學刊,二○○三)。

(作者為美國台灣公共政策諮議會會長、紐約福丹大學法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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