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駕駛人:車牌被吊扣兩年怎麼辦? 不肖警察&違法業者:專業代辦扣牌,一天快速搞定! 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規定,不少嚴重違規的行為,可以處 #吊扣牌照 的處分。 像是蛇行、超速超過60公里和亂逼車等情況,可以吊扣牌照六個月。酒駕或毒駕等狀況,牌照還可以吊扣二年。 如果吊扣牌照期間硬要開上路呢? 依據道交條例第12條規定,牌照吊扣期間行駛,除了可處汽車所有人3600-10800元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汽車的牌照還會被 #吊銷。 (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也會被吊銷牌照呦。) 也就是說,吊扣牌照是一個暫時把牌照扣起來的處罰。吊銷則是把車牌整個拿走、理論上更重的處罰。 But!關鍵就是這個But! 汽車牌照再行請領的規定長這樣:「汽車牌照,經吊銷或註銷者,非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不得再行請領。但依前條第一款之規定註銷者,非滿六個月不得再行請領。」(道交條例第66條) 汽車牌照只有在註銷的狀況(被吊照不自己乖乖繳送汽車牌照),才有「六個月」的再行請領時間限制。單純被吊銷的狀況,可以馬上再驗車領牌。 被吊扣牌照兩年不能用車 vs. 被罰3600-10800 + 驗車領牌費用,どち? 這,就是現行交通法規的嚴重漏洞。 萬萬沒想到,竟然還有員警涉嫌與不肖業者合作,幫忙開出 #假罰單 ,讓被吊扣牌照的車子再被吊銷牌照,接著馬上驗車請牌上路。 為了杜絕弊端,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已經在今年三月提出修正草案,加上重新請領牌照最低期間的限制。 依據修正草案的設計,被吊銷或註銷牌照的,原則上至少要六個月才能再領牌。因為酒駕、毒駕吊扣,後面再被吊銷或註銷的狀況,也要等到原吊扣期間屆滿,才能再行請領。 至於情節比較輕微的,再通知後逾期仍不換領號牌,以及未驗車逾期六個月以上而註銷牌照這些比較不嚴重的狀況,再行請領期間則是二個月。 在接下來的會期,我也會努力爭取排審,填補這些法律漏洞。不要讓不肖的車主、業者甚至警察,有規避處罰、大發橫財的管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