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該搶救的是世代正義的實現:「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
昨天黨主席立法委員 陳椒華陪我車掃前,溫暖地問道:「小媚,會緊張嗎?」
我說,禮拜六投票給誰,這是台中市民的選擇。既然已盡了所有努力,我個人能否選上,其實沒什麼值得焦慮的。
但是我真正緊張的,是門檻高達961萬票的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
今年選情格外冷清,以六成投票率來算,恐怕需要有84%的人投下同意票,才有機會過關。放眼世界各國的投票紀錄,除非是獨裁國家,否則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
18歲,已經是民法及刑法的成年年齡,有完整的行為能力和刑事責任。台灣的18歲年輕人,可以當兵,可以繳稅,可以結婚,但是,不能選舉。
有人說,18歲的孩子真的不懂政治。我要說,那是因為他們的參政權被剝奪。何況還有多少人活了再久,也不懂政治?
搶救世代正義,18歲公民權修憲案,值得你我票票入軌。
#挺18歲公民權投同意
#最強監督第三勢力
#台中市東區南區市議員候選人徐小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