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法律在section 2的a3點,指出「Taiwan is a free, democratic, and prosperous nation of 23,000,000 people and an important contributor to peace and stability around the world.(台灣是2300萬人口的自由、民主、繁榮國家,全球和平與穩定的重要貢獻者)」。換言之,此乃台灣是個國家高度的法律。
該法律在英文世界的名稱已定,中文世界的翻譯卻有不同看法,且在網路上引起熱議。其英文為「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TAIPEI) Act of 2019」直譯是「2019年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案」,或精譯為「台灣友邦保強法」。
這個法律為求好記,英文起首字母的縮寫剛好是「TAIPEI」,英語世界簡稱為「TAIPEI Act」,但中文世界若直翻為「台北法案」則剛好是「翻譯陷阱」。因為很多台灣人「看到TAIPEI 會隱隱作痛」、「好記很好,但不能讓人想歪,很不幸TAIPEI就會讓人想歪了」。台灣的國際名稱往往被矮化為一個城市Taipei 或 Chinese Taipei。這個隱隱作痛顯現在自由時報的報導:3月4日美國眾議院以415票贊成、0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台灣法案(TAIPEI Act);但同日的報導又出現:美國聯邦眾議院今天以415票贊成、0票反對壓倒性票數通過「台北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