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為首頁  加入最愛網
會員中心 贊助提供 徵求志工 線上電台 優惠精品 合作夥伴 關於我們 連絡我們
 
         
  首頁 > 影音網>紐約台北辦事處將與「紐約台灣會館」合作4月11日台灣會館辦理領務
紐約台北辦事處將與「紐約台灣會館」合作4月11日台灣會館辦理領務

[原著]

[Taiwanus]於2025-04-11 00:04:06上傳[]

 

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將與「紐約台灣會館」合作,於本(2025)年4月11日上午在台灣會館辦理行動領務
張貼日期:2025-04-03 (更新日期:2025-04-04)
分享到
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新聞稿
2025年4月3日
新聞稿第004號
為推行海外便民服務,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以下簡稱經文處)與「紐約台灣會館」合作,訂於本(2025)年4月11日(週五)上午10時10分至中午12時在紐約台灣會館(地址: 137-44 Northern Blvd., Flushing, NY 11354)辦理行動領務,受理民眾申請換發護照及文件驗證。
行動領務服務僅包括申請件收件與初步審核,現場不發件亦無法處理速件,且僅限本人親自辦理,不受理託人送件代辦。此外,首次申請核發護照者,仍需親至經文處辦理。
為縮減等候時間及增加辦理速度,提醒民眾事先備齊所需文件攜至現場遞件:(一)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正本、影本乙份;護照已逾效期者請並提出其他身分證件如美國護照(或美國駕照、永久居留證) 正、影本乙份;(二)護照申請表或文件證明申請表;(三)換發護照須提供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之護照專用相片乙式二張;(四)擬申請文書驗證之正、影本各乙份。(五)申辦一般護照費用每本45美元或申辦驗證之英文原件(與中譯本)每件各15美元,申請人請自備現金或銀行匯票,不接受信用卡或個人支票支付。
新護照與文件驗證正本分別在7週與10個工作天後發件,申請人可本人或託人持收據與身分證明至經文處取件;若是擬委由本處代送郵局寄回者,請自備回郵信封並貼妥郵票11美元。
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經文處網頁公告說明(護照類-https://www.taiwanembassy.org/usnyc/cat/15.html;文件證明類-https://www.roc-taiwan.org/usnyc/cat/17.html),或電郵consular.ny@mofa.gov.tw洽詢。
 
:::
中華民國外交部 版權所有
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
辦公室總機:+1-212-317-7300
領務諮詢專線:+1-212-486-0088(申請護照、簽證、文件證明,或電郵consular.ny@mofa.gov.tw)
港澳及大陸人士專線:+1-212-317-7382
傳真
(1-212) 437-9890
地址
1 E 42nd Street, New York, NY 10017, U.S.A.
服務時間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領務櫃台開放週一至週四09:00-13:00收件,週五不開放收件。週二及週五15:00-16:00取件。另週末、中華民國國慶日、農曆初一及美國國定假日休館。請務必詳閱「本處最新領務服務措施公告」: https://roc-taiwan.org/usnyc/post/12698.html
電郵信箱
nyc@mofa.gov.tw (一般公務聯繫)
consular.ny@mofa.gov.tw (有關護照、簽證、文件驗證領務服務專用信箱)
teco.ny.immi@gmail.com (有關持中國護照及港澳人士申請赴台、在台定居設籍相關事務專用信箱)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網站連結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無障礙網頁宣言
資訊安全宣言
隱私權保護聲明
訂閱 RSS
Advertisements